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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?,办理文网文需要什么资

发表于:[2018-08-31] 来源:web

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:简称文网文,是指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化产品经营需申请的一项行政许可证。

  按照官方解释,网络文化的范畴包含游戏产品、网络直播表演、网络视频播放、动漫演出、音乐娱乐产品等等。

  若网站上涉及以上经营项目,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均需要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,方可合法经营。

  办理文网文需要什么材料:

 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,报文化部审批。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,并提交下列文件:

  (一)申请书;

  (二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;

  (三)资金来源、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;

  (四)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;

  (五)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;

  (六)业务发展报告;

  (七)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 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,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批准的,发给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;不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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